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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脑卒中一级预防指导规范

2022-04-15

对脑卒中的危险因素进行积极有效的干预,可以明显降低脑卒中发病率,减轻脑卒中疾病负担。《中国脑卒中一级预防指导规范》基于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和指南编写,关于高血压,糖代谢异常以及血脂异常,文中主要提出以下指导规范。

高血压指导规范

1、35岁以上者每年应至少测量血压1次;有高血压和/或脑卒中家族史的患者应增加血压测量次数;高血压患者应每月测量1次血压,以调整服药剂量。除关注诊室血压外,还应关注患者动态血压、家庭血压、清晨血压等,并积极推荐家庭自测血压。
    2、对于血压水平高或已有原发性高血压的人群,包括需要降压治疗的人群,推荐非药物性治疗。非药物治疗包括减重、心脏健康饮食结构、减少钠摄入、补充饮食中钾摄入、在训练计划指导下的增加锻炼以及限酒。
    3、对于10年心血管疾病风险≥10%且平均收缩压≥130mmHg或平均舒张压≥80mmHg的人群,推荐应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;对于10年心血管疾病风险<10%且平均收缩压≥140mmHg 或平均舒张压≥90mmHg 的人群,推荐应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。
    4、对于确诊原发性高血压且10 年心血管疾病风险≥10%的人群,推荐将血压降至130/80mmHg 以下。
    5、对于伴有慢性肾脏病的原发性高血压人群,降压目标值推荐为130/80mmHg以下。
    6、对于合并2型糖尿病的原发性高血压人群,推荐在血压水平≥130/80mmHg时启动降压治疗,降压目标值推荐为130/80mmHg以下。
    7、需要降压治疗者应根据患者特点及药物耐受性进行个体化治疗。

    8、推荐采用家庭自测血压,更有益于改善患者依从性和血压控制水平。推荐针对性采用动态血压测量,有利于检出白大衣高血压和隐蔽性高血压。对于正常高值血压者[(120~139)/(80~89)mmHg],建议每年复查血压情况及做高血压相关的健康体检;应进行生活方式干预,如伴有心肌梗死、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慢性肾功能衰竭,应给予抗高血压药物治疗。
    9、用于脑卒中一级预防的一线抗高血压药物包括钙离子通道拮抗剂(CCB)、利尿剂、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(ACEI)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(ARB)。

    糖代谢异常指导规范

    1、糖尿病高危人群建议尽早进行糖尿病筛查;无糖尿病危险因素的人群建议在年龄≥40 岁时开始筛查。对于首次血糖筛查结果正常者,建议每3年至少重复筛查1次。有脑卒中危险因素的人群应定期检测血糖,包括测定糖化血红蛋白(HbA1c)和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,尽早识别糖尿病和糖尿病前期。
    2、糖耐量减低(IGT)患者应当进行生活方式干预,适当控制体重;同时每周至少进行中等强度的体力运动(如步行)150 分钟。
    3、糖尿病控制目标应做到控制目标个体化,推荐控制目标为空腹血糖4.4~7.0mmol/L,餐后血糖<10.0mmol/L。对大多数非妊娠成年2 型糖尿病患者而言,合理的HbA1c 控制目标为<7.0%;在无低血糖或其他不良反应的前提下,病程较短、预期寿命较长、无并发症、未合并心血管疾病的2型糖尿病患者,HbA1c控制目标<6.5%;对有严重低血糖史、预期寿命较短、有显著的微血管或大血管并发症、严重合并症或难达到常规治疗目标的患者建议HbA1c 目标<8.0%。
    4、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应采取包括改进生活方式、营养治疗、运动治疗、药物治疗等在内的综合治疗。首先应改善糖尿病患者的生活方式,改善饮食,加强体育锻炼。如果单纯生活方式不能使血糖控制达标,应开始单药治疗,2型糖尿病药物治疗的首选是二甲双胍。若无禁忌证,二甲双胍应一直保留在糖尿病的治疗方案中。不适合二甲双胍治疗者可选择α糖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促泌剂。如单独使用二甲双胍治疗而血糖仍未达标,则可进行二联治疗,加用胰岛素促泌剂、α糖苷酶抑制剂、二肽基肽酶4(DPP-4)抑制剂、噻唑烷二酮药物(TZDs) 、钠-葡萄糖共转运蛋白-2抑制剂(SGLT2) 、胰岛素或胰高血糖素样肽-1(GLP-1)受体激动剂。三联治疗:上述不同机制的降血糖药物可以3种药物联合使用。如三联治疗控制血糖仍不达标,则应将治疗方案调整为多次胰岛素治疗(基础胰岛素加餐时胰岛素或每天多次预混胰岛素)。采用多次胰岛素治疗时应停用胰岛素促分泌剂。
    5、糖尿病患者应在严格控制血糖、血压及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,联合应用他汀类药物,这样可以有效降低脑卒中风险。糖尿病合并单纯高甘油三酯血症(>5.6mmol/L)患者应使用苯氧酸类药物。

    血脂异常指导规范

    1、20 岁以上的成年人至少每5年测量1次空腹血脂,包括总胆固醇(TC)、LDL-C、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(HDL-C)和甘油三酯(TG)测定。40岁以上男性和绝经期后女性应每年进行血脂检查,并评估10年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病(ASCVD)风险。对于缺血性心血管病及缺血性脑卒中的高危人群,则应每3~6个月测定1次血脂。对于因缺血性心血管病住院治疗的患者应在入院时或24小时内检测血脂。
    2、根据个体ASCVD危险程度(表1-6),将降低LDL-C 水平作为首要干预靶点,采取不同强度干预措施。
    3、对于ASCVD极高危者,他汀治疗LDL-C目标值应<1.8mmol/L或降低≥50%;高危者LDL-C目标值应<2.6 mmol/L或降低50%;中危和低危者LDL-C目标值应<3.4mmol/L。
    4、临床调脂达标,强调所有个体要终生坚持心脏健康生活方式。药物治疗首选他汀类调脂药物,起始宜应用中等强度他汀,根据个体调脂疗效和耐受情况,适当调整剂量。他汀不耐受者、胆固醇水平不达标者、严重混合型高脂血症者,应考虑与其他调脂药物联合使用。

    5、为评估LDL-C降低幅度及患者的依从性,应在启动他汀治疗或他汀剂量调整后4~12周复查血脂水平,此后必须3~12个月复查1次血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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